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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通关及关税条款:

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(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)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,照顾收件人、寄件人合理需要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1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,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,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。

2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;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。

3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,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虽超出规定限值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

4、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,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

5、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。原《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》(署监〔1994〕774号)同时废止。

 

 

關於申報:

客戶可自行登入 www.houyeo.com 在E查單處輸入相關資料查詢参考申報信息。

當包裹到達內地海關後,海關會通知收件人進行申報,如果實際貨物與本網站上載的申報信息不一樣,請以實際物品為準!

最終申報是收件人本人自行申報,對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與本司無關,本司不負任何責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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